虽然现在我们有了互联网,有了数字传播,但其实我们对于产品的要求反而是越来越高。好的、极致的产品和服务对于传播是更加具有便利性的,所以我的观点是:传播的关键点其实不是“播”,而是“传”,传比播更重要;电商的关键点不在于“电”,而在于“商”,只有商品本身能够吸引消费者,才能更好地借助数字媒体扩散出去;营销的关键点不是“销”,不是卖货,而是“营”,是营造氛围,这是一个主要的变化趋势。
我们的经验是:数字营销不应该与传统营销割裂,更多的应该是融合。所以我们在战略上反而会去融合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通过它们的公信力来提高整个传播过程的势能,然后再借助数字媒体的一些意见领袖使其成为传播的关键节点,同时我们也比较强调跟线下活动的结合,只有线上线下整合一体,效果才会更好。
以前参赛的大多是一些五百强的大品牌,这样的大公司很容易通过事件营销来获取关注度。而今年我们看到了一些比较新的小公司,这些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公司因为具备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够迅速地脱颖而出。这些新的、小的、奇的、特的品牌通过数字化营销在迅速地裂变和扩散,这是今年一个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