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短短的三五年时间, 互动电视(包括互联网电视、IPTV和 DVB 双向高清电视)从用户数量到终端数量都发生了高速增长的态势,成为新的发展趋势。电视大屏的“数字化、智能化”形成了一个新的具有互联网特征的交互传输系统。
从营销的角度来看,新的互动传输系统已经形成。电视终于可以不像以往只依靠收视率去评估媒体价值。广告主不再简单利用传统电视的轰炸,使观众以条件反射的形式接收广告信息。如今互动电视广告则可以通过重塑多边关系,将品牌与消费者之间原有的单向的传递转化为可以形成“对话”机制的相互协同的关系,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了新的供需场景与价值交换模式,很多变化正在形成:
变化之一:用户成为信息消费的主宰,控制信息消费。
传统电视的用户消费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也就是典型的“供给制”。电视机构按照线性的排播方式安排内容制播,用户根据自己的时间作息来选择电视内容。
互动电视出现后形成了新的消费模式,用户增加了以“点播”模式消费电视内容。也就是说,用户可以自主决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心所欲的主动消费自己需要的电视产品。不仅如此,由于互动电视是一个数字化媒体平台,用户从单纯的消费信息变成了参与信息生产的一部分。电视内容生产机构可以通过用户行为的测量、分析和研究不断改进内容以及内容生产模式,从而使用户真正拥有了决定内容生产的主动权。同样,对于广告产业而言,这种新的供需关系的形成,一定会给整个电视广告产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从传播商品信息到建立消费者关系,在新的互动电视系统里不再是一种可能,而是显而易见的活动。
从用户的需求出发,我认为“直播”和“点播”是相互补充的一个整体,在信息的传输以及营销活动中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各有功效的。互动电视系统的出现,消费者多了一种选择,营销者多了一种机会。
变化之二:从广告传播到关系营销,营销者正在失去控制权
随着互动电视的出现,广告主以及营销者会发现,在当今媒体碎片化、用户族群化、智能大屏普及化的大背景下,营销者或将失去整个传播的控制权;如何重塑消费者——品牌关系,建立基于用户导向的互动媒体传输系统是一个大问题。
美国唐 .E. 舒尔茨在《重塑消费者——品牌关系》一书中提出:
一个新的互动传媒系统已经形成,它让消费者能够控制他们的信息消费——如何进入、接受什么样的形式以及产生什么样的反应,都由他们控制。因此,品牌要思考如何引起消费者兴趣及如何通过更多互动等方面建立基于用户为核心的互动媒体传输系统。互动电视不仅能提供更具冲击力的品牌展示,更重要的是可以给用户更好的品牌体验,以及可以基于家庭娱乐互动场景和内容场景实现个性化和定制化营销。
变化之三:电视智能化形成新的消费场?
所谓智慧家庭就是通过家庭网关连接到所有的电子设备,使生活变得更便捷。互动电视根据不同的家庭需要可以有不同的应用场景。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玩电视;从单纯的广告信息传播到广告信息的交互体验、评价乃至用户边看边玩,边看边买等场景都是一种新的消费运动。
变化之四:大数据的应用创造了更完美的营销生态互动电视是一种可寻址、可测量的新媒体。
对于电视运营者而言,运用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在内容生产、内容运营以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创造新的模式和应用场景。比如在内容生产上,运营商可以通过大数据提炼出内容基因和用户基因,将节目内容和用户喜好解析成对应元素,针对同一类别的内容进一步进行阈值分析,细化基因体系,形成用户画像。
对于广告主来说,大数据的分析不仅仅可以优化广告预算的投资回报,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与新媒体的合作,从内容生产、媒体形式、传输方式、创意制作等方面形成新的协同机制,创造更加高效的传播生态和营销案例。
变化之五:互动电视广告将形成巨大的价值金矿随着互动电视用户的全面普及。
2016 全年互动电视领域可供给市场价值变现的广告资源价值将超过 400 亿。仅优朋普乐服务的互动电视覆盖的用户家庭数就已超过 4000 万户,推及到人已经具备了“亿万级个人用户”为基础的用户规模。同时,互联网电视大屏幕、高清化、智能化、交互化以及更优质的内容、更自由个性的收看模式等突出特点已吸引了越来越多年轻用户重回客厅,互动电视不仅已完全具备广告价值基础,随着产业链生态圈的完善,还延伸出了更多可供挖掘的商业价值点。对于中国广告产业而言,2016 年注定是最具挑战的一年。广告不仅仅再满足于整合营销传播、不仅仅是一种商业信息的传递,而最重要的也是最有魅力的一个关键词是“互动”。品牌主与目标消费者之间基于“互动”而产生的“关系”,不但是技术创新更是商业价值的新思维。2016 年将是中国互动电视打造新型广告模式的重要媒体。